当我那个才7个月的小女娃子进入梦乡之后,我终于得空坐下来疏理这一天的生活,或者看新闻,或者给女娃子写博客。女娃子一天天长得快速,也越来越调皮。这算是我在成都扎根的结果,虽然十年过去了,我的户口还在西安。
十年前,不,准确地说,应该是十年半之前,我还在陕西关中农村的一所中学做高考前的秉烛夜读。那时候,我去得最远的地方是西安,虽然西安城距离我家只有60公里;那时候,我从来没有想象过有一天我会定居在成都,而且在这里结婚、生子、干事业。
那时候,我还是文学青年,我对成都最大的了解就是这里出了个巴金,这里有条路叫红星路,红星路上有个文学刊物叫《星星》。
当我一个人来到成都读大学的时候,才发现成都远远不是我想象的那样,也不是我所知道的那么单调。记得第一天到成都,点的一道菜叫水煮肉片,心想这个应该不是麻辣的,结果是最麻和最辣的;第一次听成都的女娃子骂人“瓜娃子”,竟然是那么地动听。我想,除去黄土高原之外,成都这座城市才给我打开了最为丰富的色彩。
随着日子的推移,越来越发现我沉迷于成都的生活:去春熙路看美女,去夜市吃烧烤,去逛农家乐,去河边喝茶摆悬龙门阵……日子过得安逸而不奢侈,让我几乎忘掉了大学毕业后怎么就业的问题,怪不得我离家时村里人都告戒我:娃呀,记得“少不入川,老不离蜀”,要有所作为还是早点回西安好。现在看来,我四年的时间已经中了成都的“毒”拉。
结果,大学毕业后,我先去内蒙古创业,又回西安在省政府工作,在辞职后直奔北京,最终还是回到了成都。怪不得我“乡党”张艺谋说,“成都,是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”。确实如此,比如我,离开了还是想回来。
既然回来了,就落地生根吧。谁让这里的泥土肥沃,随便折一个树枝插下去,就能够发芽呢?而我发现,我与这个城市情感的联系越来越紧密:这里有着自己的屋子、妻子和孩子,有着自己的社会圈子、朋友圈子,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、生活习惯。
在一个城市里,当人实实在在有一个可以称之为“窝”的地方时,即使你飞得再远,你都得回到这个巢里;当你有一个圈子,在你去了陌生的城市,总有人打电话喊你喝茶斗地主摆悬龙门阵的时候,你就明白了你在这个世界上多么重要,“有那么多兄弟伙记到你的嘛!”
于是,十年过去了。
十年前,我躺在麦垛上,看天空的雄鹰在飞时,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不割麦子,不拉架架车,能飞到自己想去的地方去。而现在,我在远离黄土高原的一个南方城市里,看着旁边熟睡的妻子和孩子,重新梳理自己的梦想和未来。
十年前,我还不到20岁,满脑子是出去闯荡见世面的想法,还有大把大把的时光可以任意挥霍。而现在,刚过而立之年的我,却承担着养家糊口的担子,得想奶粉钱、物管费,得想下一个十年我干什么,我能干成什么?
但我可以肯定,下一个十年,还是在成都,一个漂亮的小女孩牵着父母的手,幸福地走在春熙路上,那肯定是我们一家三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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